11月4日,眉山市律師協會召開了第四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,我所主任陳澤剛、黨支部副書記黃新強、合伙人律師彭祿林、合伙人律師李思行、律師徐俐等五名理事出席了會議。會議由我所主任、市律協會長陳澤剛主持,29名理事參會,監事長謝廷洪及監事會成員列席會議并發表了監事會監督意見,市司法局副局長、市律師協會黨總支書記葉忠文出席了會議,傳達黨的十九大報告并做專題輔導。
會議審議通過了《維護律師執業合法權益委員會工作規則》《監督與懲戒委員會工作規則》《財務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》《青年和女律師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》《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考核委員會工作規則》《文化宣傳委員會工作規則》《專業委員會工作規則》和各委員會組成人員。會議通報了會費情況,學習了市委兩辦印發《眉山市全面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實施方案》、中華全國律師協會《關于推進律師行業信用體系建設行動方案》和司法部通報的11起律師律所違規案例。
陳澤剛提出,全市律師應將“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”與律師事業的發展相結合,講政治、抓機遇,全面提升全市律師法律服務供給能力,優化服務質量和效率,適應人民群眾對多層次、多領域、個性化、體現公平正義價值的公共法律服務的需求;各律所要加強律所黨建工作,加強律師自我修養的提升,要求全體理事帶頭做新時代的政治明白人、法律專業人、法律服務人、法律文化人,實現律師的人生價值。